來源:蘋果日報

國軍體能訓練 違反運動科學及人權

2013年07月21日18:54
作者:陳俊忠(陽明大學運動健康科學研究中心主任)

運動科學訓練包含三大要素:個體特質、運動訓練內容與運動的環境,必須確實掌握所有的客觀數值,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運動傷害,也才能達到預期的訓練效果。
 
但是很遺憾地,我們從新聞報導中,所得知洪仲丘在禁閉室所謂的體能訓練,不僅沒有依照個人差異,注意危險的高溫濕熱,安排合適的訓練,根本就是完全違反運動科學訓練的基本原理,居然強迫身體質量指數33,已經遠遠超過27肥胖界限的洪仲丘,在高溫、濕熱不通風的環境下,做高強度、持續的全身性運動訓練。
 
三十年前,我獲得教育部公費留學獎學金,在維吉尼亞大學進修運動醫學博士學位時,就有美國軍方送來唸博士的一位空軍上校與一位海軍中校,針對募兵制度與手部訓練疲勞預防,進行深入而系統性的研究,其中募兵制度早就將肥胖當做最核心的篩選條件,探討不是擔心「訓練會中暑」這種不可能發生的危險,而是肥胖者較容易扭傷腳踝,會影響受訓的效益與增加醫療費用。
 
但是,反觀台灣不僅沒有積極培養高階的軍事運動科學訓練與研究人才,居然把軍校體系中唯一培養運動訓練體育教官的政戰學校體育系都給裁撤,讓我們不禁懷疑,國軍到底是因為漠視運動科學的重要性,而缺乏運動科學訓練的本質學能,還是沒有把為國培養具有戰鬥力士官兵,作為軍事訓練的重要目標當做一回事,反而成為某些變態軍士官,惡意把折磨士官兵當做樂趣或私人權力的地獄。
 
有這樣的虐待、迫害自家弟兄的國軍幹部,我們還需要敵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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