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果 著。2004。翻譯研究。北京: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p.1-133

總論
中英文標點最大不同點之一就是英文的逗點用得比中文少,因此把英文譯成中文,不得不略加一些逗點。…。英文的逗點是為了文法,中文用逗點是為了文氣。p.xiii

翻譯最重要的工作是思想。…。所謂思想,就是細心研究英文的原義,細讀自己譯文的毛病。p.6

[翻譯步驟] 先看全句全文-沒有看完一句不要動手譯;沒有看完整段不要動手譯;沒有看完全文,不要動手譯。p.17

譯好以後,撇開譯文,等忘記了原文再讀譯文,這時就會知道讀者讀後能不能理解了。P.17

[使白話文] 盡可能用白話的虛字,如“就”(不用“即”、“便”),“把”(不用“將”、“以”),“所以”(不用“是以”、“因之”),用“還”(不用“尚”),“都”(不用“皆”),“很”(不用“甚”),(“之”字又當別論,以後討論)。P.25

中文語法
it可用“這”字來譯。如“我們不想採取他的方法,因為它(改為“這”)解決不了問題”。p.66

[冠詞] 英文名詞前多用冠詞 the 或 a,中文添的蛇足之一就是“一個”。…把一篇譯文裡許多“一個”刪去,結果不但譯文毫不受影響,反而乾淨得多。P.67

[副詞] 往往英文是名詞,到了中文用副詞。如 It is a fact that he lives here. 就可以譯成“其實他就住在此地”。P.68

用代名詞的用途和冠詞的用途一樣,在英文裡不可少,中文裡好些地方根本用不著。P.71

[時態] have (has)… -ed
他曾經和朋友遊瑞士,“曾經”是用不著的,只要在“遊”字後面加個“過”字。P.71

又“他曾經吃過同事的苦”在白話文裡該寫成“過去他吃過同事的苦”。“過去”這個詞倒是常用。P.71

I will come 不是“我將來”,是“我會來”。p.71

[的]
1. “的”用來分開句中的許多單位,所以每一個“的”都是一個短頓。p.74
2. 短的形容詞不用“的”來做語尾助字,如“白馬”、“懶人”。
3. 和形容詞的字數有關:單字詞可不用“的”,如“白馬”;雙字詞要用,如“蹉跎的人”。三個字(含)以上的形容詞要用“的”,如“莫須有的罪名”、“完好無缺的山河”。
4. 最高級的形容詞要有“的”,如“最偉大的人物”。
5. “的”後不可用動詞,如有動詞,刪去“的”字,如“他的打人的習慣最可惡”,要刪第一個“的”。 p.75
6. 所有格名詞前的“的”不可省。
7. “是……的”一定要有“的”,如 “我是不贊成的”、“這個辦法是行不通的”。這種句子,如不用 “的”,索性也不要用“是”。
8. 有些地方“那”可以代替“的”,如“他的三個能幹的兒子”就可以改為“他那三個…”。P.76

[在] [in, during]
“在上午上課期間”裡的“在”也用不著,但譯者往往容易受in和during的影響,要加個“在”字才能安心。P.76

“在…的方面”(或“在…上”)是英文in的中譯,但有時並用不著,如“在鞋的品質方面”,單單說“鞋的品質”也可以。P.76

So angry that一類的句子,一般人喜歡譯成“他是如此的(或“這樣的”)憤怒,以致於…”這也不是中文。我們說話的方法是“他一怒之下,竟(或“就”)…”。P.77

[和、及、與]
A, B and C,B與C之間一定有個and,中文卻用不著。p.78

or 當然是“或”,其實有時也可以當它是and譯為中文。如“她剪裁(外衣),或是縫紉外衣”可以改為“她也剪裁,也縫紉外衣”。

兩個形容詞之間的and可譯為“而”,如 intelligent and diligent可譯為“聰明而勤勞”。這個“而”字省了也不要緊(“聰明勤勞”是很好的中文)。

[about,左右]
中文裡不易用“大約’,該改為“左右”。P.78

[著]
“著”這個字的任務很簡單,就是英文的-ing(但不全適用,如“靠著打魚生活”,“著”可以省)p,79

[是]
“是”可有可無。有好多地方英文有“是”,中文不用,如He is rich(他很有錢)。

代名詞
譯者照字譯文,自然而然地用“它”、“它們”、“它的”、“它們的”照譯it, they, its, their,看看譯文似乎也通,就是讀者未看原文,不太容易懂。不用這些代名詞可真麻煩,譯者一定要想法子,或者重述那個名詞──其實這是很好也很省事的辦法。P.83 中文裡的“它”還不妨一用,至於“它們”,簡直不能碰。P.85

英文每句要一個 subject,所以提到一個人要用he/she。有時為了避免單調,使文章有些變化,就更換subject,時而用一個人的姓,如 Brown,時而用他的名,如John,時而用他的全名,如John Brown,時而用它的職業或身份,如 the professor, the miller等等。中文裡可沒有這個情形。如紅樓夢裡“寶玉”從頭至尾都是寶玉。…而代名詞在中文裡是可以省略的。P.85

被動語氣
中文裡的被動語氣絕沒有英文裡的用得廣泛,而英文裡的“行為者”往往可以省去。許多惡劣的譯文,把被動語氣照譯,結果讀來不像話。P.88

補救的辦法有兩種,一種是改變句法,如“這地方被稱為天堂”可以改變為“這地方有天堂之稱”,這也是被動式,卻不需要補出“行為者”,或者改為“大家把這地方叫做天堂”,這是上策。

第二種辦法是查出誰是“行為者”,把他(它)補出,如“這條條文被修改為…”,…可以改寫為“這條條文已經修改為…”。P.89

有許多中文動詞是內動詞(intransitive verb/不及物動詞)不必加“被”。這種動詞英文也有,如look。He looks well一句裡,look並不是“被看”,而是“被人看出是”,換句話說是“現”、“顯出”。P.90

中文修辭
文字要求有變化,但也有不能變的,這就是虛字。你一下用“之”,一下用“的”,一下用“須”,一下用“應該”,一下用“應”,雖然字面不同,還是重覆。…如“他兩度以盜竊罪,一次以訛詐罪入獄”。這句裡的“度”和“次”不但不高明,而且很糟。P.103

要求變化的是實字。像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等。P.103

英文字
[argue]
argue不一定是“爭論”。“They argue that…”,不是他們爭論…,是“主張”。It argues that …也不是“爭論”,是“由此可見”。P.118

[begin]
They begin to cry我們把它翻成“他們開始哭了”一點也不錯,就是細細一想,我們不這樣說話。我們會說“他們都哭起來了”。也可以譯成“他們就哭了”。P.118

[expect]
“預期、指望、盼望、料想”都不能用,天文台報告說暴風雨快要來了,你預料它會到,等著它到,“風暴會來”,大概差不多。… as expected 不要譯成“如所預料”,不妨譯成“果然不出所料”。P.119

[prove]
It doesn’t prove that …與其譯成“總不能證明…”不如譯為“總不見得…”。同樣,It proves that…不一定譯“它證明…”,該譯為“這可見…”。P.121

[stop]
“停止”雖然是中國詞,我們卻不這樣用。They have stopped doing business with us.譯成“他們已經不跟我們做生意了”。p.122

[treat]
在中文裡只有“事件”才能處理,只有人才能“對待”。但英文裡可以treat的不知有多少。最常見的一個是 chemical treatment,這只能說是“化學加工”。P.122

[try to]
因上下文不同,try to 的譯法也不同。如I tried to recall (我用心回想)、I tried to make them reconcile.(我已經想了法子叫他們和好)

[advice]
不一定總是忠告,也有別的意思,如“主意”。P.123

Petroleum resin 不是“石油制樹脂”,是“樹脂狀石油沉澱物”。這種兩個字結合的詞有時很容易把人弄糊塗了。常見的bread and butter不是“麵包和牛油”,而是“擦了牛油的麵包”。P.123

[new]
New不一定總是“新”的。We will move them to a new place不是“新”地方,是“另外”一個地方。P.125

[simple]
不一定總是“簡單的”,simple dress不是“簡單的服飾”,是“便服”。P.125

[if]
If he is unwilling, why should we force him to do it?這樣一句裡if並沒有“假使”的意思。這裡說的是事實。…這裡的if該譯為“既然”。P.128

[or]
Bowel or large intestine 這個or不是“或”而是“就是”,是說bowel就是large intestine。又如the Ruler of Darkness or Satan,不要譯作“黑暗的主宰,或撒旦”,因為黑暗的主宰是撒旦的別名。P.128

[till]
He can wait till we come back最好譯為“他可以等我們回來”。

[when]
“當…時”要用得極有限,Little children cry when frightened. 可以譯成“當小孩被驚嚇時便哭”,但譯成“小孩子受了驚嚇就哭”更乾淨明白。P.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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